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冠峰 感冒咳嗽颗粒 10g*9袋

冠峰 感冒咳嗽颗粒 10g*9袋

规格型号:
10g*9袋
批准文号:
国药准字Z45021504 (国家食药总局查询)
生产企业:
广西泰诺制药有限公司

感冒咳嗽颗粒副作用

使用感冒咳嗽颗粒后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

使用感冒咳嗽颗粒的注意事项

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2.不宜在服石药感冒咳嗽颗粒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。3.风寒感冒者不适用,其表现为恶寒重,发热轻,无汗,头痛,鼻塞,流清涕,喉痒咳嗽。4.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糖尿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5.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,或症状加重,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、心悸等应立即停药,并去医院就诊。6.小儿、年老体弱者、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7.脾胃虚寒,症见腹痛、喜暖、泄泻者慎用。8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9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11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12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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