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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休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液 10ml:0.24g*8支

规格型号:
10ml:0.24g*8支
批准文号:
国药准字H43021929
生产企业:
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
一休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液对比

一休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液 10ml:0.24g*8支 一休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液 10ml:0.24g*8支

vs

  • 10ml:0.24g*8支
  • 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  • 口服 吸服或倒出加温水口服。成人一日4次,一次1~2支。日剂量不宜超过2g(8支)。退热治疗一般不超过3天,镇痛给药不应超过10天。儿童按体重一次10~15mg/kg,一日3~4次;12岁以下儿童一日不超过5次剂量,疗程不超过5天。
  • 1.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。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,少数病人可在服用本品后发生支气管痉挛。 2.酒精中毒、患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,本品有增加肝脏毒性的危险,应慎用。 3.肾功能不全者长期大量使用本品,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,应慎用。 4.因疼痛服用此药时,不得连续使用5天以上,退热治疗不得超过3天,除非另有医嘱。 5.服用本品后出现红斑或水肿症状应立即停药。 6.将此药放在儿童不易触及之处,万一发生过量服药现象,应立即就医。 7.本品仅为对症治疗药,在使用本品的同时,应尽可能进行病因治疗。 8.对诊断的干扰:①血糖测定,应用葡萄糖氧化酶/过氧化酶法测定时可得假性低值,而用己糖激酶/6-磷酸脱氢酶法测定时则无影响;②血清尿酸测定,应用磷钨酸法测定时可得假性高值;③测定尿5-羟吲哚醋酸(5-HIAA),用亚硝基奈酚试剂作定性过筛试验时可得假阳性结果,定量试验不受影响;④肝功能试验,大剂量或长期使用时,凝血酶原时间、血清胆红素、LDH、血清转氨酶均可增高。
  • 常规剂量下,对乙酰氨基酚的不良反应很少,偶尔可引起恶心、呕吐、出汗、腹痛、皮肤苍白等,少数病例可发生过敏性皮炎(皮疹、皮肤瘙痒等)、粒细胞缺乏、血小板减少、高铁血红蛋白血症、贫血、肝肾功能损害等,很少引起胃肠道出血。
  •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。
  • 1.在长期饮酒或应用其他肝酶诱导剂,尤其是应用巴比妥类或抗惊厥药的患者,长期或大量服用本品时,更有发生肝脏毒性的危险。 2.本品与氯霉素合用,可延长后者的半衰期,增强其毒性。 3.与抗凝血药合用,可增强抗凝血作用,故要调整抗凝血药的用量。 4.长期大量与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合用时,有明显增加肾毒性的危险。 5.本品与抗病毒药齐多夫定(Zidovudine)合用时,可增加其毒性,应避免同时应用。
  • 730
  • 常规剂量下,对乙酰氨基酚的不良反应很少,偶尔可引起恶心、呕吐、出汗、腹痛、皮肤苍白等,少数病例可发生过敏性皮炎(皮疹、皮肤瘙痒等)、粒细胞缺乏、血小板减少、高铁血红蛋白血症、贫血、肝肾功能损害等,很少引起胃肠道出血。
  • ¥8.19
  • 剂型
  • 规格
  • 生产厂家
  • 主要成份
  • 对比
  • 注意事项
  • 不良反应
  • 禁忌
  • 有效期
  • 主治功能
  • 价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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