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藏网站 欢迎来到亮健好药网上药店! 登录 免费注册
亮健好药网上药店LOGO

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:

粤—经营性—2020—0437

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:

粤BA7510163

营业执照:

91440200668211190E

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:

粤韶药监械经营许20220105号

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:

粤韶食药监械经营备20150035号

食品经营许可证:

JY14402040013102

执业药师注册证:

201910026440000456
热门搜索:
“降三高”
非布司他
丹参保心茶
脾氨肽口服溶液

等待中···

全部产品分类
当前位置: 首页 > 全部产品 > 哈瑞美 阿达帕林凝胶 0.1%*25g(OTC) > 副作用
哈瑞美 阿达帕林凝胶 0.1%*25g(OTC)

哈瑞美 阿达帕林凝胶 0.1%*25g(OTC)

规格型号:
0.1%*25g(OTC)
批准文号:
国药准字H20173406 (国家食药总局查询)
生产企业:
武汉诺安药业有限公司

阿达帕林凝胶副作用

使用阿达帕林凝胶后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

一、皮肤和皮下组织疾病:1.常见:皮肤干燥,皮肤刺激,烧灼感,和红斑。2.不常见:接触性皮炎,不适,日晒伤,瘙痒,脱屑,痤疮。3.未知:皮肤疼痛,肿胀;二、眼睛疾病:未知:刺激,红斑,瘙痒,眼睑肿胀。

使用阿达帕林凝胶的注意事项

1、如果产生过敏或严重的刺激反应,应停止用药。确定局部刺激反应程度后,患者可在指导下减少用药次数,暂时停用或完全停止用药。2、使用哈瑞美阿达帕林凝胶期间,如果暴露在日光下,包括发出紫外线的太阳灯,应将剂量降低到最小用量。对于经常暴露在强日光下和自身对阳光过敏的患者,在户外锻炼时应特别注意。当在阳光下是不可避免时,建议在治疗区域上使用防晒产品和保护服;当气候极端异常时,如有大风或寒冷,对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也可能产生刺激性。3、避免接触眼、唇、口腔、鼻粘膜、内眦和其它粘膜组织,本品不应用在刀伤、擦伤、湿疹或晒伤的皮肤上,亦不得用于十分严重的痤疮患者,或患有湿疹样的皮肤创面。当用其它维生素A类药物或使用"蜡质"脱毛方法时,应避免使用本品进行治疗。

广东亮健好药房连锁有限公司-国家药监局认证的合法网上药店,致力于打造优质、低价、便捷的网上药店、专业的健康服务平台

版权所有 Copyright©2006-2018 www.360lj.com All rights reserved

企业营业执照  |  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  |   粤公网安备 44020402000199号

购物车

共计2 件商品¥2.00

去购物车结算

药品清单

共计2 件商品¥2.00

去购物车结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