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昊福 小儿咳喘灵颗粒 2g*12袋

昊福 小儿咳喘灵颗粒 2g*12袋

规格型号:
2g*12袋
批准文号:
国药准字Z37021193 (国家食药总局查询)
生产企业:
山东昊福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

小儿咳喘灵颗粒副作用

使用小儿咳喘灵颗粒后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

使用小儿咳喘灵颗粒的注意事项

1.忌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2.不宜在服小儿咳喘灵颗粒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3.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4.高血压、心脏病患儿慎用。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5.本品是以清宣肺热,止咳平喘为主,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,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,若见高热痰多,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。6.咳嗽久治不愈,或频咳伴吐,应去医院就诊。7.发热体温超过38.5℃的患者,应去医院就诊。8.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9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10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11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12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13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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