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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瑞安 精乌颗粒 10g*10袋

健瑞安 精乌颗粒 10g*10袋

规格型号:
10g*10袋
批准文号:
国药准字Z20055017 (国家食药总局查询)
生产企业:
贵州健瑞安药业有限公司

精乌颗粒副作用

使用精乌颗粒后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

尚不明确。

使用精乌颗粒的注意事项

1.忌辛辣食物。2.感冒病人不宜服用。3.服用精乌颗粒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,或症状加重,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,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。4.按照用法用量服用,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5.糖尿病患者慎用。6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7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8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9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10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精乌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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